chi_loi

品牌代表考核意向書(LOI)

品牌代表考核

第一個月
(QBR1)

第二個月
(QBR2)

小組銷售業績(至少)

1,000

1,000

直接客戶業績(至少)

250

250

在連續兩個月內完成 2,000 分的小組銷售業績

(其中須包含您自己的 500 分直接客戶業績)

  1. 考核期:1 周至 2 個月
  2. 於考核期內完成 2,000 分的小組銷售業績,其中須包含您自己的 500 分直接客戶業績。

 

如品牌專員於考核期達成上述考核要求,即可於次周晉升為品牌代表。